常見問題
占著房屋不騰地 搬家公司“幫”搬
近日,記者跟隨市南法院法官集中執行,對青島市紡織工人療養院內的四處合同到期后占房不走的商戶進行強遷。
據介紹,案件中的矛盾由來已久,2010年青島市紡織工人療養院與涉案五名被告簽訂協議書,約定將青島紡織工人療養院院內的房屋租賃給被告使用,租賃期限為一年到兩年不等。租賃合同到期后,五名被告拒絕繼續支付租金,也不搬離涉案房屋,在紡織工人療養院內繼續經營。療養院于是向市南法院提起訴訟,市南法院于2015年陸續作出判決,要求涉案被告依法搬離,但判決作出后,五名被告拒絕搬離,其中包括三家汽車修理廠、一家西餐廳、一家拉面館。 2016年,療養院向法院申請執行,在執行過程中,執行法官依法送達執行通知,但是被執行人仍舊拒絕搬離。經協商,只有一家汽修廠搬離了涉案房屋,其他均仍拒絕搬離。市南法院執行局于2017年11月在現場張貼了強制遷離公告,同時印發給相關經營業戶,責令四名被執行人以及其他非法占用人員從涉案房屋中退出,逾期拒不騰退者,法院將依法采取強制措施。
執行當日,市南法院執行局30余人來到現場,部分經營業主已經搬離現場,針對留存的經營用品,執行法官逐一清點并制作清單,規范執行行為,保障被執行人的合法權益;針對正在清理搬運物品的經營業主,執行法官協助整理物品,搬離現場。到上午11時,執行行動順利結束,市南法院將涉案全部房屋交付給申請執行人。